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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學條件

 

 一、招生組別

招生項目 高階經營管理組(甲組) (EMBA) 亞太營運管理組(台北班/乙組) (Asia-Pacific EMBA)
招生組別 高階經營管理組(甲組) (EMBA) 亞太營運管理組(台北班/乙組) (Asia-Pacific EMBA)
招生名額 75 名 43 名 (部分課程將與合作學校 EMBA 學生聯合上課)
修業年限 二年 二年
畢業學分數 畢業學分數以當學年度必修科目及學分數為主 畢業學分數以當學年度必修科目及學分數為主
上課時間、地點 每月隔週六、日上課 (依當學年課表為主)

上課地點: 高雄、台北、海外等地移動教學

(依當學期公告課表為主)
每月隔週六、日上課 (依當學年課表為主)

上課地點: 台北、高雄、海外等地移動教學

(依當學期公告課表為主)
收費標準

每學分新台幣壹萬貳千元整,雜費每年新台幣九萬元, 收費時程依學校規定辦理。該費用不含講義、書籍資料等費用。

注意事項: 入學新生之學分費、學雜費收費標準, 若有變更,以本校行政會議決議後之正式公告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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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一般入學資格

考生須具備大學畢業或同等學歷之基本報考資格,工作年限資格如下:

組別/報名資格及工作年資 二專 三專 大學 碩士 博士
甲組:經營管理組 (EMBA) 十年 九年 七年 四年 二年
乙組:亞太營運管理組(台北班) (Asia-Pacific EMBA) 十年 九年 七年 四年 二年

說明:

  1. 「工作經驗」,依服務年資證明所載日期計算,不限定在同一機構(男生須服畢兵役或無常備兵役義務,服兵役期間列入服務年資計算)
  2. 持國外學歷者,入學時須繳交駐外單位認證之國外學歷證件證明、成績單、內政部入出境證明。有關認證相關規定請至教育部國際文教處查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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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三、專業領域表現具卓越成就者 (同等學歷第7條)

滿足下列任一條件即可提出申請:

  1. 曾獲頒大學相關榮譽學位
  2. 擔任上市櫃公司副總經理級職務2年以上
  3. 擔任資本額或年營業額新臺幣8,000萬元以上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級職務2年以上
  4. 企業或個人曾獲國內外專業領域相關之相關獎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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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甄選方式及考試科目

採一階段甄選方式,第一部分為『資料審查』50% ;第二部分為『面試』50% 。

甄選方式 內容說明
資料審查 (50%)
  1. 工作經歷表現 70%
  2. 個人專業成就與傑出事項 20%
  3. 就讀動機與未來展望 10%
面試 (50%) 面試評分標準:
  1. 工作經歷表現 25%
  2. 個人專業成就與傑出事項 25%
  3. 表達能力 25%
  4. 就讀動機 25%

說明:

比較總成績錄取:總成績相同時,依【面試】、【審查】成績高低順序錄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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